本网消息 2月23日上午,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药品和医疗器械销售单位进行许可证件的专项检查。
检查中发现县城内1家药品经营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于2022年7月3日过期,执法人员对该店的负责人宣传了《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要求对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对乡镇级药品和医疗器械销售单位,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微信群宣传《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自查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并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下一步,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药品和器械合法合规经营,保障广大干部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