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
2017-04-15 13:21:29      来源:索县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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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4日

目录

第一部分 索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索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部门收入总表

六、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索县财政局2017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及车辆保有量说明


第一部分 索县财政局概况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财政税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拟定全县财政预算、地方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地方性管理规定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县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设,指导全县财务工作。进行财政政策、理论和财税体制研究,为县政府决策提供政策性建议。

二、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并指导各乡镇做好财政相关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收县政府委托,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全县各部门(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完善全县财政管理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基层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负责全县公积金管理、使用。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根据信息化建设战略,拟定财政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规范管理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

六、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财政预算内的收支管理。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产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执行;指导各乡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负责办理全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全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的拨款;参与拟定全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牧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参与农牧业综合开发项目相关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全县相关的财政社会保障资金,就业及医疗卫生专项资金支出,编制,审核全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支出资金的财政监管工作。承担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十、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知道和管理社会审计,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是首先搞得审批和注册备案工作。

十一、拟定全县财政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放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

十三、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查,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四、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十五、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法定程序对缩减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有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十六、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县人民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或监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七、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金经营预算决算编制和执行的工作。

十八、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十九、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制度,依法对各乡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十、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索县2017年度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索县财政局(部门)2016 年度预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1、索县人大办

2、索县政协办

3、索县政府办

4、索县发改委

5、索县统计局

6、索县财政局

7、索县纪检委

8、索县民宗局

9、索县工青妇

10、索县政法委

11、索县统战部

12、索县公安系统

13、索县法院

14、索县检察院

16、索县文化局

17、索县广播影视局

18、索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19、索县民政局

20、索县卫生局

21、索县环保局

22、索县农牧局

23、索县交通局

24、索县国土局

25、索县教育局

26、索县人民医院

27、索县各乡镇

28、索县工商联

29、索县党校

30、索县县委办

31、索县档案管

32、索县住建局

33、索县藏医院

34、索县乡卫生院

35、索县防疫站

36、索县各寺管会

37、索县老干局

38、索县组织部

39、索县宣传部

40、索县司法局

41、索县电视台

42、索县电影队

43、索县水利局

45、索县扶贫办

46、索县林业局

47、索县兽防站

48、索县安监局

49、索县林管站

50、索县林业公安

51、索县商务局

52、索县宣传队


第二部分 索县财政局2017年度预算明细表(详情点击下载附件)

索县财政局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xls


第三部分 索县财政局(部门)2016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区、地、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改革促创新发展,继续坚持开源节流、增收节支,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加强财政资金科学调配、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017年预算编制原则

(一)收入预算编制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确保财政收入增长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口径,合理编制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编制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稳定、支持社会发展等领域倾斜,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把握总量,努力增收节支,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2017年预算安排的总财力

我县财政2017年预算总财力为54793.11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4935.91万元,增长10%。其中:

(一)县级组织收入为2695万元,比上年增加351万元,增长14.9%。

(二)转移支付收入52098.11万元,比上年增加4584.61万元,增长9.6%。其中:

1、返还性收入247.32万元;

2、体质补助收入642万元,

3、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21051.2万元,比上年增加2795.6万元;

4、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收入625万元;

5、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794.55万元;

6、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15241.55万元;

7、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2122.9万元;

8、重点生态功能转移支付收入414万元;

9、固定额补助收入5128.19万元;

10、其他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244.66万元

(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331.74万元,同比减少19295.4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转移支付收入484.2万元;(含基层团组织经费20万元;驻寺人员津贴403.2万元;民族团结表彰经费11万元;乡镇人大经费保障机制50万元。)

(2)公共安全转移支付收入571.24万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148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收入189.13万元

(5)医疗卫生转移支付收入765.37万元;(含村医补贴293.1万元、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财政补贴63.9万元、农牧区卫生人员培训费13万元、降消项目经费17.3万元、城乡居民及在编僧尼体检经费劲256.07万元、村卫生室运行经费122万元。)

(6)节能环保转移支付收入25万元;

(7)农林水事务转移支付收入148.8万元;

三、2017年预算安排支出情况

2017年预算支出数为54793.11万元, 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4935.91万元,增长1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14273.6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安排7765.2万元;

3、教育支出安排16209.7万元(含教育事业经费);

4、科学技术支出安排149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1459.9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2583.5万元;

7、医疗卫生支出安排4729.8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安排613.4元;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安排90.91万元;

10、农林水事务支出安排1149.4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安排147万元;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安排87.2万元;

13、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安排177.7万元:

13、住房保障支出安排1175.5万元;

14、其他支出安排4181.3万元。

四、2017年财政预算相关说明

支出情况:人员支出数为20584万元,占总预算支出37.6%;公用支出数为29318万元,占总预算的53.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4891万元,占总预算的8.9%。

(1)人员经费安排

按照2017年3月份工资表中在册人员,计算各单位人员经费和个人补助经费。取暖费每人每达到2714元。

2、公用经费安排

(1)各县直单位办公用品由县府办统一采购,统一安排,因此未安排办公费。

(2)今年我县人均公用经费安排为县直单位1万元每人每年,各乡镇(含各寺庙)根据实际情况为1.2万至1.5万元不等(其中:赤多乡和嘎木乡1.5万元,江达乡1.4万元,亚拉镇和热瓦乡1.2万元,其他乡镇1.3万元),公用经费全部预算到各单位,由各单位自行掌握,负责管控;为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每个乡镇安排了4万元的基层党组织建设资金,并每个乡镇安排了人大会议经费5.3万元及乡镇人大主席团活动经费1万元。另外,政府的接待费及培训费是有县财政承担。

(3)政法部门、纪检、民宗和统战按照自治区经费保障的通知精神预算各单位经费,超支不补,结余留用。

(4)公用经费中的福利费每人每年为60元。

(5)休假路费实行“包干制”,按照组织部提供的干部职工籍贯为准,从本级财政转移支付增量中承担,年底一次性发放;婚、丧假路费凭组织部门的证明,按休假路费的50%进行报销,由各单位公用经费自行承担,干部职工福利发放(加班补助、生活补贴、通讯补贴)均由各自单位自行承担,补贴原则为限额补贴、个人缴费、超值自负。

(6)为了加强公务公车经费管理,2017年新增公务用车经费预算,按照实际有车辆的单位每个单位一辆公务用车每年2万元安排预算(不含乡镇、公检法司、寺管会)。

3、专项配套资金

今年,将继续按照“三保一兼顾”和收支平衡的原则,深入研究各项政策,认真测算支出需求,在确保人员工资发放和机关正常运转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支持各项民生事业发展资金的投入,确保经济持续发展。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做好低收入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农牧民得到及时救助;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大力发展文化教育事业,推进公共文体活动设施建设,继续支持教育事业投入及保障力度;支持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进一步加强城乡基层基础工作,构建城乡协调发展的有效机制,为全县和谐发展、持续稳定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利,一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为主题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民生等方面。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

(3)税收收入;指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利,依据法定标准,从单位和个人无偿取得的一种财政收入。

(4)非税收入:指除税收意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利、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等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

(5)“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产生的消费,是当前公共行政领域亟待解决份问题之一。

(6)农村税费改革包括:1、村干部基本报酬和业绩考核奖励2、村级组织工作经费3、五保户供养经费4、义务兵优待经费5、村文化室管理经费6、计划生育经费7、村道路维护经费。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及车辆保有量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安排

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认真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的管理,巩固和深化我县厉行节约工作成果。我县2017年三公经费共安排12833422元,其中公务接待为2589422元,比上年减少647596元;公车运行维护费为10244000元,基本与上年扯平。因公出国费在我县无相关支出。

公务车辆管理

严格按照公车编制配备标准进行车辆的更新和购置。更新和购置车辆严格规定程序审批和采购,达到更新年限的车辆在确保车况和行车安全及修理费不大幅增长的前提下尽量继续使用。车辆修理实行集中定点保险,实行责任到人,专人管理、定点维修。坚决杜绝不必要的浪费,尽量降低车辆维修费用。我县一般公务车辆共有107辆,业务车辆共有71辆。

责任编辑:谢瑞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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