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县补贴公告
2015年07月02日 11:28:14      来源:索县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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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时间:2015年4月至2015年9月

2.产品种类:纳入补贴范围的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空调(壁挂式空调、落地式空调)、电脑、电磁炉、微波炉、电压力锅、酥油搅拌机等十一类产品;家具(含藏式柜、床、茶几、卡垫)。

3.每户限购规定:享受补贴的同类家电、家具产品每户限购1台(部)

4.购买网点:从2015年7月1日起,索县农牧民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家电、家具下乡购物薄,到索县及那曲地区经过商务部门备案的制定销售网点均可购买家电、家具下乡产品。

5.补贴兑付程序:购买人持有关票据和证件到户籍所在财政局、商务局申报补贴。申报补贴时应提供的材料:(1)购货发票;(2)居民身份证(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3)居民户口本;(4)低保证;(5)在地区所购的家具产品必须要销售网点盖章和家具综合市场专用章。申报补贴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三。

责任编辑: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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