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消息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索县人民法院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打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依法快审、速判、严惩方针不动摇。1月7日,索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珠某等十二人恶势力团伙犯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对十二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一年零九个月不等刑期,十二名被告人均对自己所犯的罪行表示认罪服法,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
此次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公开宣判,充分体现了索县人民法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信心和决心,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晓率和参与率,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实现了“宣判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